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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未滿5歲

4歲幼兒學費補助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補助內容

補助內容

每學期得申領13,660元學費補助,一學年(2學期)共計補助27,320元。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自107學年度起,本市4歲幼兒與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共同設籍本市,並持續設籍至學期結束,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且就讀本市合法立案之私立幼兒園。

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

由家長逕向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園方統一造冊報送教育局,經審核通過撥款至園方帳戶,家長可選擇補助款由園方於當月月費扣抵、領取現金、匯款至家長帳戶等方式,提供家長多元選擇。

備註說明

備註說明
※4歲為民國102年9月2日至民國103年9月1日出生之幼兒。
※家戶所得條件認定:第1學期以105年度,第2學期以106年度之所得資料。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19/2/26 下午 04: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