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內容
- 就讀公立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就讀非營利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2,000元、就讀準公共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學費差額補助由教育部協助家長支付。
- 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教育部每月補助第1胎5,000元;第2胎補助6,000元;第3胎補助7,000元。臺北市依家戶總所得之不同,再分別核予補助新臺幣2,543元至12,543元不等。
申請條件
- 學齡五足歲幼兒(大班),設籍於臺北市(第一學期於8月1日前、第二學期於2月1前設籍本市),就讀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私立幼兒園。
- 設籍於臺北市但就讀外縣市幼兒園之幼兒,除年齡及就讀之幼兒園應符合上開規定,幼兒並需於該學年度開始前(第1學期8月1日前、第2學期2月1日前)即與父、母一方或監護人設籍於臺北市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並持續設籍至學期結束為止(含父、母一方或監護人)。
申請方式
- 臺北市補助:
- 設籍臺北市且就讀「臺北市」私立幼兒園之幼兒:由幼兒園協助家長申請。
- 設籍臺北市且就讀「外縣市」私立幼兒園之幼兒:家長自行向教育局申請(網路申請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2200117)。
- 教育部補助:由家長向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或線上申請(https://e-service.k12ea.gov.tw),倘當年度7月已有領取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者,家長不用提出申請,次月撥入家長帳戶。
備註說明
※教育局洽詢電話:
- 教育部補助(幼兒就讀臺北市):公立幼兒園:1999分機1245;私立幼兒園:1999分機1432、1244。
- 臺北市補助(幼兒就讀臺北市、外縣市):1999分機1245。
※未設籍本市幼兒,無設籍本市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