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內容
- 就讀公立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就讀非營利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2,000元、就讀準公共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學費差額補助由教育部協助家長支付。
- 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教育部每月補助第1胎5,000元;第2胎補助6,000元;第3胎補助7,000元。臺北市依家戶總所得之不同,再分別核予補助新臺幣2,543元至12,543元不等。
申請條件
- 當學年度9月1日年滿5足歲幼兒或緩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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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本市私立幼兒園者:就讀本市合法立案且符合補助要件之私立幼兒園(不包含非營利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中心)。
就讀外縣市私立幼兒園者: 就讀外縣市合法立案且符合補助要件之私立幼兒園(不包含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中心)。 -
就讀本市私立幼兒園者:幼兒須持續設籍臺北市,並就讀至學期結束(第1學期:8月1日前設籍至隔年1月31日;第2學期:2月1日前設籍至7月31日)。
就讀外縣市私立幼兒園者:幼兒於申請補助之該學期開始前,與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設籍本市同一戶籍6個月以上,並持續設籍至該學期結束為止(含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
申請方式
- 臺北市補助:
- 設籍臺北市且就讀「臺北市」私立幼兒園之幼兒:由幼兒園協助家長申請。
- 設籍臺北市且就讀「外縣市」私立幼兒園之幼兒:家長自行向教育局申請(網路申請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2200117)。
- 教育部補助:由家長向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或線上申請(https://e-service.k12ea.gov.tw),倘當年度7月已有領取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者,家長不用提出申請,次月撥入家長帳戶。
備註說明
※教育局洽詢電話:
- 教育部補助(幼兒就讀臺北市):公立幼兒園:1999分機1245;私立幼兒園:1999分機1432、1244。
- 臺北市補助(幼兒就讀臺北市、外縣市):1999分機1245。
※未設籍本市幼兒,無設籍本市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