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內容
- 就讀公立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就讀非營利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2,000元、就讀準公共幼兒園者,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學費差額補助由教育部協助家長支付。
- 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教育部每月補助第1胎5,000元;第2胎補助6,000元;第3胎補助7,000元。臺北市依家戶總所得之不同,再分別核予補助新臺幣2,543元至12,543元不等。
申請條件
- 實際年齡滿2歲至學齡未滿5歲幼兒
- 就讀本市合法立案且符合補助要件之私立幼兒園(不包含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中心)。
- 幼兒須與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共同設籍臺北市,並持續設籍及就讀至學期結束(第1學期:8月1日前設籍至隔年1月31日;第2學期:2月1日前設籍至7月31日)。
- 父母或監護人合計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申請方式
- 臺北市補助:
- 設籍臺北市且就讀「臺北市」私立幼兒園之幼兒:由幼兒園協助家長申請。
- 設籍臺北市且就讀「外縣市」私立幼兒園之幼兒:家長自行向教育局申請(網路申請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2200117)。
- 教育部補助:由家長向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或線上申請(https://e-service.k12ea.gov.tw),倘當年度7月已有領取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者,家長不用提出申請,次月撥入家長帳戶。
備註說明
※教育局洽詢電話:
- 教育部補助(幼兒就讀臺北市):公立幼兒園:1999分機1245;私立幼兒園:1999分機1432、1244。
- 臺北市補助(幼兒就讀臺北市、外縣市):1999分機1245。
※未設籍本市幼兒,無設籍本市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