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內容
入學免繳學費,一學年度最高節省1萬4,000元。
(1)教育部(7,000元註冊費),家長須自行繳交活動費、材料費、點心費及午餐費等。
(2)若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入學時免繳費用。
申請條件
1.免學費補助:沒有排富。
2.弱勢加額補助: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或家戶年所得70萬以下者才可以申請;但是,以家戶年所得為認定基準者,有下列條件之一,就不能申請弱勢加額補助:
(1)家戶擁有第3筆(含)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總額超過650萬元。
(2)家戶年利息所得總額超過10萬元。
申請方式
1.免學費補助:家長不用提出申請,由幼兒園主動協助辦理。
2.弱勢加額補助:幼兒園會主動發給申請表,家長在幼兒園規定期限內填好並繳回,園方會協助進行補助資格比對,並交由家長確認比對結果後,向政府申領補助款項。
備註說明
※教育局洽詢電話:1999轉1088、6387、6389、1415
※另學期末符合以下條件,由學校發給家長就學補助8,000元,保障家長福利不縮水:
- 幼兒與父母任一方共同設籍本市(第一學期於8月1日前,第二學期於2月1日前),持續設籍至該學期結束。
- 當學期持續就讀臺北市公幼。
- 父母雙方家戶核定稅率未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