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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未滿3歲

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補助內容

1.一般家庭:每名幼兒每月發給2,500元。
2.第3名以上子女:該名幼兒除原有的2,500元外,每月再加發1,000元,共計3,500元。

申請條件

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的幼兒,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1.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
2.未正在領取照顧該名幼兒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3.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
4.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申請方式

準備以下文件,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兒童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1.申請表。
2.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
3.申請人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影本。
4.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備註說明

※教育局洽詢電話:1999轉6387、6389、1434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19/7/31 下午 06: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