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內容
※中低收入戶家庭每位每月補助金額加發2,000元。
※低收入戶家庭、弱勢家庭幼兒每位每月補助金額加發4,000元。(弱勢家庭係指該名幼兒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家庭、特殊境遇家庭或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者)
※本市友善托育補助最高補助金額如上,並以衛生福利部準公共托育補助+本市友善托育補助總額不超過實際收費為原則補助。
申請條件
- 未滿3歲兒童領有準公共托育補助。
- 兒童及父母皆設籍臺北市。
-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申請方式
準備以下文件,向準公共化托嬰中心/保母提出申請:
- 申請表。
- 幼兒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簽訂之托育服務契約書。
- 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
- (選擇以悠遊付收款者應備)委託人(甲或乙一方)之悠遊付收款碼截圖。
備註說明
※社會局洽詢電話:1999轉分機1624~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