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簿證核發

自然人憑證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申請者為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國民。
  2. 申請者年滿18歲。
  3. 申請者未受監護宣告。

誰要來辦

誰要來辦

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在我國設有戶籍之國民申辦自然人憑證,應由當事人本人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要到哪辦

要到哪辦

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申請者國民身分證。
  2. 申請者電子信箱帳號。
  3. 製作IC卡的工本費每張新臺幣250元。

貼心叮嚀

貼心叮嚀
  1. 自然人憑證的使用期限為5年。
  2. 憑證展期需使用期限前60天始可開始展期,有兩種方式:一為憑證有效狀態下自行於線上展期;二為本人親臨或委託他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展期。
  3. 除憑證申請及憑證廢止外,其他各項目均得委託他人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代為辦理,委託代辦除憑證IC卡停用、復用功能外,其餘均需攜帶委託人之IC卡。
  4. 展期僅可辦理一次,效期延長3年;3年效期過後欲使用自然人憑證者,須重新申辦。
  5. 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非例假日),上午08:30至17:30(中午不休息)。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18/11/8 上午 11: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