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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

因利害關係人沒有辦法親自前來辦理,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要申請的門牌座落在本區。
  2. 以利害關係人為名義申請人。
  3. 因利害關係人沒有辦法親自前來辦理,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誰要來辦

誰要來辦

受利害關係人所委託的人

要到哪辦

要到哪辦

門牌座落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由利害關係人事先寫好的委託書或授權書(貼心叮嚀_1)。
  2. 利害關係人的國民身分證。
  3. 受委託人的國民身分證。
  4. 利害關係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
  5. 利害關係人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6. 門牌證明規費每份新臺幣20元。(若為整編者免費)

貼心叮嚀

貼心叮嚀
  1. 利害關係人此刻人正在國內者,須由利害關係人事前先自填妥委託書後,交給受委託人代為辦理。 利害關係人此刻人正在國外者,應由利害關係人事先填妥授權書後,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後,交給被授權人辦理。 利害關係人此刻人正在大陸地區者,應由利害關係人事先填妥授權書後,經海基會認證後,交給被授權人辦理。
  2. 本項業務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非例假日),08:30至17:30。如因查證事項較為複雜,則採先行收件,再通知取件方式辦理(例如:某甲稅籍地址或產權地址書寫方式疑義,致相關門牌號碼需要查證時,無法當場核發門牌證明,則採先行收件,再通知某甲取件方式辦理)。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2/1/17 下午 01: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