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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

由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口在這房屋的人)親自前來辦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要申請的門牌座落在本區。
  2. 以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口在這房屋的人)為名義申請人。
  3. 由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口在這房屋的人)親自前來辦理。

誰要來辦

誰要來辦

房屋現住人

要到哪辦

要到哪辦

門牌座落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房屋現住人的國民身分證。
  2. 房屋現住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
  3. 門牌證明規費每張新臺幣20元。(若為整編者免費)

貼心叮嚀

貼心叮嚀

本項業務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非例假日),08:30至17:30。如因查證事項較為複雜,則採先行收件,再通知取件方式辦理(例如:某甲稅籍地址或產權地址書寫方式疑義,致相關門牌號碼需要查證時,無法當場核發門牌證明,則採先行收件,再通知某甲取件方式辦理)。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2/1/17 下午 01: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