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門牌

因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口在這房屋的人)沒有辦法親自前來辦理,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要申請的門牌座落在本區。
  2. 因房屋現住人(現在設戶口在這房屋的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誰要來辦

受房屋現住人所委託的人

要到哪辦

門牌座落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由房屋現住人事先寫好的委託書或授權書(貼心叮嚀_1)。
  2. 房屋現住人的國民身分證。
  3. 受委託人的國民身分證。
  4. 房屋現住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
  5. 門牌規費每面新臺幣90元。

貼心叮嚀

  1. 房屋現住人在國內者,須由房屋現住人事前先自填妥委託書後,交給受委託人代為辦理。 房屋現住人在國外者,應由房屋現住人事先填妥授權書後,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後,交給被授權人辦理。 房屋現住人在大陸地區者,應由房屋現住人事先填妥授權書後,經海基會認證後,交給被授權人辦理。
  2. 本項業務未提供午間服務。 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非例假日),08:30至12:00 及13:30至17:30。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4/9/12 下午 05: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