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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證核發

戶長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戶口名簿遺失了,所以要來補領戶口名簿。
  2. 戶長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誰要來辦

受戶長委託之人

要到哪辦

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戶長事先寫好的委託書或授權書(貼心叮嚀_1)
  2. 受委託人的國民身分證
  3. 受委託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4. 補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新臺幣30元。

貼心叮嚀

  1. 戶長本人在國內者,應事先由戶長本人填妥委託書後,交給受委託人辦理。 戶長本人在國外者,應事先由戶長本人填妥授權書後,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後,交給被授權人辦理。 戶長本人在大陸地區者,應事先由戶長本人填妥授權書後,經海基會認證後,交給被授權人辦理。
  2. 如果您後來又找到舊的戶口名簿,請將舊的戶口名簿寄(繳)回最近的戶政事務所唷!!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2/1/13 上午 11: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