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 當事人為年滿18歲之成年人。
- 一定要由當事人親自前來辦理。
誰要來辦
- 年滿18歲之成年人初領國民身分證,必須由當事人親自辦理。
- 無行為能力人初領國民身分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應核對本人人貌。
要到哪辦
- 初領國民身分證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自民國103年7月1日起實施)。
- 初設戶籍登記同時申領國民身分證者,向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 初領國民身分證當事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 初領國民身分證當事人的戶口名簿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當事人符合內政部規範製作國民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或數位相片。
- 製作國民身分證規費每張50元。
貼心叮嚀
- 當事人戶籍遷出國外者,須先辦理恢復戶籍登記後方可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
- 相片規格: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不得做數位影像的潤飾或補強,足資辨識人貌,直 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及鏡像相片。(※不得配戴有色眼鏡,含有色隱形眼鏡及瞳孔放大片)。自民國106年7月3日起,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ris.gov.tw)點選「網路申辦」即可上傳數位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