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 要改名登記當事人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
- 要改名登記當事人之父親單獨前來辦理(只有爸爸來,媽媽沒有來)。
誰要來辦
要辦理改名登記的當事人之父親(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須由父母雙方共同代理或單方得他方同意單獨行使代理)
要到哪辦
改名當事人自104年7月1日起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若涉及撤銷原變更姓名(改姓、改名及更改姓名)登記,應至原辦理姓名變更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 改名當事人母親事先寫好的 同意書或授權書(貼心叮嚀_01)
- 改名當事人父親的國民身分證正本
- 改名當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
- 改名當事人父親的印章(也可簽名)
- 改名當事人的戶口名簿
- 須換證之當事人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 換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每張50元。
- 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
貼心叮嚀
- 母親人在國內者出具同意書;母親人在國外者出具經駐外單位認證的授權書;母親人在大陸地區者出具經海基會認證的授權書。
- 僑居國外國民可由駐外館處核轉改名者相關文件至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核定。
- 改名者之法定代理人不可委託他人持憑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改姓申請授權書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改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