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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

由當事人委託他人前來戶所辦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要在本區進行戶口遷徙異動(住址變更)。
  2. 要部分住址變更(戶口內只有一人或只有部分人要住址變更)
  3. 要住址變更他戶(依附於他人戶內)
  4. 由當事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誰要來辦

受當事人所委託之人。

要到哪辦

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由當事人事先寫好的委託書
  2. 受委託人及所有住址變更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尚未領證者免)
  3. 受委託人的印章(也可簽名)
  4. 遷出地及遷入地的戶口名簿
  5. 須換證之所有住址變更當事人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6. 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貼心叮嚀_1)

貼心叮嚀

  1. 如由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者,他方人在國內者須附他方之同意書。他方人在國外者須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授權書。他方人在大陸地區者須附經海基會驗證之授權書。
  2. 本市夜間也有提供此服務至夜間八點為止。(若打算夜間辦理者,可事先打電話至戶所確認欲申辦當日有夜間服務,再去辦理喔!)
  3. 因為國民身分證基於安全考量,我們夜間不製發國民身分證。 所以如果要當天辦好的話,請您儘量在下午四點半前到戶所辦理。 否則必須要等到第二個工作天早上九點半以後才能領到國民身分證。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18/11/7 下午 03: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