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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

僅合戶前之一方戶長能來戶所辦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要在同一個地址的兩個合併成一個戶口(同址合戶)。
  2. 以戶長為名義提出同址合戶的申請。
  3. 僅合戶前之一方戶長能來戶所辦理

誰要來辦

誰要來辦

合戶前或合戶後的戶長

要到哪辦

要到哪辦

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未到之一方戶長事先寫好的委託書或授權書(貼心叮嚀_1)
  2. 戶長及所有當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尚未領證者免)
  3. 戶長(來的一方)的印章(也可簽名)
  4. 要合戶的所有戶口名簿(包含原有戶及遷入戶)

貼心叮嚀

貼心叮嚀
  1. 如該委託書於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2. 本市夜間也有提供此服務至夜間八點為止。(可事先打電話至戶所確認欲申辦當日有夜間服務,再去辦理喔!)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18/11/7 上午 1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