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戶籍登記

欲在國內結婚(辦理結婚登記)者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結婚雙方當事人(新郎及新娘)有一方為非大陸地區之外國人
  2. 欲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者

誰要來辦

由結婚雙方當事人親臨辦理(新郎及新娘都要來)。

要到哪辦

任一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結婚當事人本國人的國民身分證。
  2. 結婚當事人外國配偶的身分證明文件。
  3. 結婚當事人本國人的戶口名簿。
  4. 結婚當事人本國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5. 結婚書約。(貼心叮嚀_1)
  6. 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外國人婚姻狀況證明書(外文本及中文譯本) (貼心叮嚀_2)
  7. 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彩色相片一張。
  8. 換證規費每張50元、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
  9. 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外籍配偶於現場親自填寫即可)

貼心叮嚀

  1. 結婚書約需要有兩位成年具有行為能力之證人簽名或蓋章。
  2. 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有效期限,為原核發機關核發之日六個月內有效。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3/1/5 下午 02: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