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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

結婚日期在97.05.23以前(儀式婚)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結婚雙方當事人(新郎及新娘)均為本國人
  2. 在國內已舉辦結婚儀式
  3. 結婚日期在97.05.23以前(儀式婚)

誰要來辦

由結婚雙方當事人之任一方辦理(新郎或新娘其中一人)。

要到哪辦

任一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結婚當事人雙方(新郎及新娘)的國民身分證。
  2. 結婚當事人雙方(新郎及新娘)的戶口名簿。
  3. 結婚當事人雙方(新郎及新娘)的印章。(簽名也可)
  4. 結婚證明。(貼心叮嚀_01)
  5. 未到一方之委託書(須敘明委託換發國民身分證事宜)
  6. 未到一方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彩色相片一張。
  7. 換證規費每張50元、換領戶口名簿規費每份30元。

貼心叮嚀

  1. 結婚證書需要有兩位成年具有行為能力之證人簽名或蓋章。
  2. 未到一方須攜帶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3/1/5 下午 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