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被收養人為年滿18歲的成年人。
誰要來辦
由收養人或被收養人任一方親自辦理。
要到哪辦
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國民身分證。
- 被收養人(養子女)的戶口名簿。
- 申請人(來辦理的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 終止收養書約(貼心叮嚀01)或法院民事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被收養人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 換證規費每張50元。
貼心叮嚀
- 終止收養書約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終止收養登記後,被收養人應恢復本姓並換發身分證證者,請參考換證規定。(須攜帶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