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 被收養人為年滿18歲的成年人。
- 要約定維持原姓
- 由收養登記當事人(養父母及養子女)共同委託他人代為前往辦理(養父母及養子女都沒有來)
誰要來辦
由受養父母及養子女共同委託之人前來辦理。
要到哪辦
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國民身分證。
-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戶口名簿。
- 受委託人(來辦的人)的國民身分證。
- 受委託人(來辦的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 因養父母及養子女均未到場,故應由養父母及養子女共同出具委託書。
- 法院民事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 由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共同約定之從姓約定書。
- 被收養人(養子女)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 換證規費每張50元。
貼心叮嚀
- 收養登記後,被收養人應換發國民身分證者,請參考換證規定。 (須攜帶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 未到場者人在國內者出具委託書; 未到場者人在國外者出具經駐外單位認證的授權書;未到場者人在大陸地區者出具經海基會認證的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