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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

由養父母共同親自辦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被收養人為年滿18歲的成年人。
  2. 要約定維持原姓
  3. 由養父母共同親自辦理(養父母都有來)

誰要來辦

由養父母一起前來辦理。

要到哪辦

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國民身分證。
  2.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戶口名簿。
  3. 申請人(養父母)的印章。(簽名也可)
  4. 若養子女未到場者需出具委託書(敘明辦理收養登記及換證事宜,養子女者可免)。
  5. 法院民事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6. 由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共同約定之從姓約定書。
  7. 被收養人(養子女)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8. 換證規費每張50元。

貼心叮嚀

  1. 收養登記後,被收養人應換發國民身分證者,請參考換證規定。 (須攜帶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2. 未到場者人在國內者出具委託書; 未到場者人在國外者出具經駐外單位認證的授權書;未到場者人在大陸地區者出具經海基會認證的授權書。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3/1/3 上午 11: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