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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

由收養人(養父母)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養父母都沒有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被收養人為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
  2. 由收養人(養父母)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養父母都沒有來)

誰要來辦

由受收養人(養父母)共同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但未成年養子女的改姓登記不得委託。

要到哪辦

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國民身分證。(尚未領證者免附)
  2.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戶口名簿。
  3. 受委託人的國民身分證。
  4. 受委託人(來辦的人)的印章。(簽名也可)
  5. 因養父母未到場,故應由養父母共同出具委託書
  6. 法院民事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7. 由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共同約定之從姓約定書。
  8. 被收養人(養子女)已領國民身分證者,須同時換證,攜帶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9. 被收養人(養子女)已領國民身分證者,須同時換證,支付換證規費每張50元。

貼心叮嚀

  1. 收養登記後,被收養人應換發國民身分證者,請參考換證規定。 (須攜帶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2. 未到場者人在國內者出具委託書; 未到場者人在國外者出具經駐外單位認證的授權書;未到場者人在大陸地區者出具經海基會認證的授權書。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3/1/3 上午 11: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