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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登記

由養父母共同親自辦理

根據您剛剛輸入的條件,我們分析出屬於您的業務申辦須知如下:

狀況確認

狀況確認
以下是您剛剛所設定的所有條件:
  1. 被收養人為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
  2. 由養父母共同親自辦理(養父母都有來)

誰要來辦

誰要來辦

由養父母一起前來辦理。

要到哪辦

要到哪辦

全國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

要帶甚麼

要帶甚麼
出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時,可別忘了再次檢查是否帶齊下列證件及相關書表物品唷!!
  1.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國民身分證。(尚未領證者免附)
  2. 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的戶口名簿。
  3. 申請人(養父母)的印章。(簽名也可)
  4. 法院民事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
  5. 由收養人(養父母)及被收養人(養子女)共同約定之從姓約定書。
  6. 被收養人(養子女)已領國民身分證者,須同時換證,攜帶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7. 被收養人(養子女)已領國民身分證者,須同時換證,支付換證規費每張50元。

貼心叮嚀

貼心叮嚀

收養登記後,被收養人已領國民身分證者,應換發國民身分證者,請參考換證規定。 (須攜帶符合身分證規格為最近兩年內所拍攝的相片一張)


網頁資料更新時間:2023/1/3 上午 11: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