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以下稱本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臺端於活動報名前詳閱: | |
一、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就本局蒐集保存之個人資料於保存期限內得行使以下權利:
本局電話:(02)2725-6232 ,電子郵件:angela57@civil.t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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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以下稱本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臺端於活動報名前詳閱: | |
一、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就本局蒐集保存之個人資料於保存期限內得行使以下權利:
本局電話:(02)2725-6232 ,電子郵件:angela57@civil.t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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